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3-06-06 富美财经 浏览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翔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翔先生持有公司35,908,15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20,000,000股的8.55%。

2023年2月8日-2月14日,公司实施了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由420,000,000股变更为457,565,767股。因刘翔先生未参与配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摊薄0.70%,持股比例降低为7.85%。

2023年4月27日-6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累计减持13,029,9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2,878,2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99999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148号)同意,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向原股东配售股份37,565,7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7元,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由420,000,000股变更为457,565,767股,详见公司2023年2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持股5%以上股东刘翔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908,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10月26日)。

近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翔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因未参与公司配股持股比例被动下降以及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基本情况如下:

(一)股份变动方式

单位:元/股、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420,000,000股。公司配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57,565,767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刘翔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持计划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刘翔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后,刘翔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翔先生已向公司提供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2023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刘翔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文件。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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