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05-19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8,646,36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类型为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非公开发行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2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1月份向18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646,366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股份登记时间及限售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各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94,967,747股增加至663,614,11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646,3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94,967,747股。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8名股东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承诺,其认购的山东药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1、山东药玻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山东药玻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山东药玻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8,646,36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4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备查文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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