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向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 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3-05-1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960证券简称:青鸟消防公告编号:2023-036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向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

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消防”、“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青鸟环宇”)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蔡为民先生于2023年11月2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北大青鸟环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蔡为民先生转让公司股份44,9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7.96%,转让价格为24.54元/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0,184.6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向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北大青鸟环宇和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蔡为民先生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3年5月5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转让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协议转让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公司总股本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增加,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以转让股份过户日的公司总股本565,119,922股计算所得,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董事长蔡为民先生基于对公司发展信心受让控股股东转让的股份;本次协议转让,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与董事长之间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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