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数字经济治理手段与方法

2023-05-07 富美财经 浏览量:

咨政圆桌2023年第三期“数字时代的灵活就业与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近日在京举办。研讨会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主办。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院长李韬认为,数字经济重构了个人、组织与社会。变化了的新型劳动劳动关系不适合简单套用传统范式来解构,构建适应数字经济新就业特点的新型劳动关系、持续推动政策和制度创新非常重要和迫切。应创新治理手段与方法,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保障劳动者在数字时代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管所研究室主任王伟进认为,新经济形态下,平台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事实上的优势地位,平台用工法治建设滞后,导致灵活用工劳动保护不足。应加强适应数字时代劳动关系发展需要的法治建设,建立行业劳动基准协商机制,规范平台权力,促进平台与从业人员之间健康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同时,要适应数字化转型趋势尽快构建新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保障平台用工尤其是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正当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汪建华认为,劳动关系是工业化的产物。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变得高度弹性,平台发展过程出现高度不确定性,加之金融资本的介入,使得促使灵活就业盛行发展,用工关系复杂化,并有可能带来全社会组合市场要素的思维方式的转变。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李力行表示,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兼职、自由职业、传统零工、数字游民、数字经济时代的典型零工、电商主播等新型职业创业式就业等多种就业形态构成了数字时代灵活就业的拼图。公共服务遇到“不以就业单位为基础”的新就业形态的冲击,为此在实践中需要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在理论上也需要发展经济学的进一步研究。(经济日报记者 王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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