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补充公告

2023-05-0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597证券简称:金禾实业公告编号:2023-03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包装”)、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水泥”)、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益康”)、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祥物流”)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6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运输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现对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并参考往年发生的金额,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实际业务进展情况等因素确认,2023年度,公司关联人金禾益康自建加工工厂,导致代加工费减少,以及公司部分固体基础化工产品销量下降导致采购的编织袋数量减少,且公司在采购价格公允的前提下,增加了非关联方塑料编织袋供应商的采购量。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需求变化调整了交易额度,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并参考往年发生的金额,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实际发生额根据实际业务进展情况等因素确认,2023年度,公司关联人金禾益康自建加工工厂,导致代加工费减少,以及公司部分固体基础化工产品销量下降导致采购的编织袋数量减少,且公司在采购价格公允的前提下,增加了非关联方塑料编织袋供应商的采购量,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需求变化调整了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97证券简称:金禾实业公告编号:2023-03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50,5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为30.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71元/股,成交金额165,191,376.9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3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4,634,757股。公司2023年3月13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74,5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158,689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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