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 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2023-06-06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3023证券简称:威帝股份公告编号:2023-029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

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12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29%。股东陈庆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221,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股东李滨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14,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股东陈新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股东陈卫华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股东陈庆华先生、李滨先生、陈新华先生、陈卫华女士为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163,806,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5%。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陈庆华先生的减持告知函,股东陈庆华先生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日已减持2,440,000股。按减持计划股东陈庆华先生、李滨先生、计划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0月10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4,805,400股、1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5%、0.028%,不超过占其持有公司股份2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陈庆华先生减持计划的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公司股东李滨先生暂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陈庆华先生、李滨先生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公司股东陈庆华先生、李滨先生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023证券简称:威帝股份公告编号:2023-030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12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29%。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关于减持的承诺: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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